【活動紀錄】Badlands Table 8 社區共創歷程中的智慧財產權議題

隨著USR計畫進入第三期的第二年,大學與社區場域從認識、磨合、尋找共同議題,到逐漸成熟深化、彼此學習、有更多具體的產出成果,也開始面臨到在社區共創的過程中的智慧財產權議題。因此惡地協作團隊在2024年3月4日(一)舉辦Badlands Table講座「社區共創歷程中的智慧財產權議題」,並邀請惡地協作的協同主持人楊佳翰老師進行演講。


首先,楊老師針對智慧財產權的體系進行介紹,包括專利法、商標法、著作權法、營業秘密法、公平交易法,也對於侵權的定義、專利的申請審查,分享了智慧財產權爭議下的案例,像是公司的商標、內容引用上的注意事項,以及在拍攝照片時應取得肖像權同意等。

當大學與社區合作時,對於共同產出的知識內容創作,會需要建立明確的協議,避免潛在的問題。不論是學生的研發成果及創意的提案可否供社區營利使用,或是社區長輩口述的歷史、社區夥伴分享的經驗,都應屬於共創歷程中共有的智慧,因此建立共同的合作協議或合約是重要的方式,如何呈現出這個產品或是這個成果是屬於共同創作的成果,也是重要的協議項目之一,也可以尋求學校法制組協助合約的擬定,確保創作人的權益都能受到保障。

舉例來說,第一,在USR惡地協作的課堂創作中,同學的創作可能具有商品化價值,也具有可專利性,在創作商品化的過程中可考慮申請專利保護,但也有專利申請與維護成本的議題需進行平衡考量。第二,在社區的料理創作中,同學與社區夥伴共同創作具有社區在地特色的料理,應屬於共同開發創作者,而料理菜色的配方 (know-how) 屬智慧財產權中的營業秘密,不需進行公開,可依合理授權方式進行營業秘密的保護與權利人移轉。第三,社區長輩的口述歷史內容亦具有智慧財產權,或如採自原住民部落原始文本資訊的再運用與課程創作,在地社區亦可能屬於共同著作權人。第四,現今資訊流通普及的世代,同學可能會進行既有著作 IP 的二次創作,此類二創雖屬於衍生性著作,創作者本身具有著作權,但同時也需取得原創作者 (一創) 的授權同意,才不致發生侵權行為。

最後,隨著數位時代來臨,楊老師也推薦了近年與數位產業或文創產業相關的智慧財產權書籍,例如:《數位時代的智慧產權指南》、《當文創遇上法律 智慧財產的運用》、《當文創遇上法律 從匠人到企業》、《當文創遇上法律 讀懂IP授權合約》、《當文創遇上法律 行銷創意的規劃》、《AI/ChatGPT v. 智慧財產權 美國生成式AI案例評析》和《AI人工智能vs智慧財產權》,有興趣了解的社區夥伴、老師及同學們可以進一步閱讀和研究。

楊佳翰老師的講座讓我們對於智慧財產權有更完整的了解,在與社區共創的歷程中,也期待大學與社區的合作中,能在互惠共好的價值下,相互尊重、並合理使用共同創作的成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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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天演講影片,可至連結觀看:https://youtu.be/3UAf5xWSO-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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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部落格主要紀錄教育部第二期教育部大學社會責任實踐(USR)計畫 「惡地協作:淺山地區之區域創生與跨域實踐」之相關活動。「惡地協作」計畫為國立成功大學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之簡稱,本計畫立基本校人文社會科學中心2014-2019年間所執行之「科技部人文創新與社會實踐計畫」,長期於台南左鎮進行社會實踐之基礎上,2020年起進一步透過申請教育部USR計畫,以「新體驗」、「新產業」、「新資訊」三個主題,將實踐場域擴大至西南惡地,範圍包含台南左鎮、龍崎、高雄田寮、內門等地,邀請成大校內跨領域師生,與地方組織及社群夥伴,進行結合惡地之場域教學與研究實踐。期許能夠建立在過去之基礎上,透過課程參與、研究深化、交流共學、資訊分享等多元方式,形成區域共學圈,協助惡地淺山地區的永續發展與創新經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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